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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 公告编号:2013-041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东南”)近日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筑”)签订了《天津市津湾广场9#楼项目总承包工程钢结构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合同总金额为20,750万元。

由为主斥资打造,以开放、生态、智能的高端综合商务区功能定位的津湾广场建成后将会成为天津的城市名片,而其9#楼的设计高度为299.8米,也是整个津湾广场中最高的标志性建筑。津湾广场9#楼项目是东南网架与中国建筑之间达成的重要合作项目,具有战略意义。

现将该合同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当事人: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承包人)、天津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分包人)

2、合同价格:20,750万元

3、工程名称:天津津湾广场9#楼项目总承包工程钢结构专业分包工程

4、工程承包范围:钢结构工程深化及优化设计、供应、施工、测试、验收、移交、保养及维修。

5、合同工期:开工日期2013年12月10日,竣工日期2015年8月10日,总日历天数为619天。

6、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争创海河杯金奖及鲁班奖。

7、承包方式:固定综合单价包干。

8、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9、合同价款的支付:

(1)预付款支付比例:合同签订45日内支付合同工程量清单中主材部分造价的10%;

(2)进度款支付比例:每月应支付价款为审批后当月已完工程进度款的75%;地下部分完成后进行已完工程结算工作,结算完成支付至结算金额的85%;主体结构施工全部完工后,进行已完工程之结算工作,结算完成后30天内支付至结算金额的85%;整个工程全部完成结算后60天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5%;剩余5%作为保修金于结算12个月后20天内支付总合同价的1.5%(不计利息),24个月后20天内支付总合同价的2.5%(不计利息),36个月后20天内支付总合同价的1%(不计利息)。

10、合同条款的其他约定。

1、承包人: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00亿元

法定代表人:易军

经营范围:承担国内外公用、民用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安装、咨询;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与承建;国内外房地产投资与开发;建筑与基础设施建设的勘察与设计;装饰工程、园林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实业投资;承包境内外资工程;进出口业务;建筑材料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建筑用金属制品、工具、建筑工程机械和钻探机械的生产与销售及业务。

2、公司与承包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3、2012年度,公司未与承包人发生类似业务。

4、交易对手方的履约能力分析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最大的建筑房地产综合企业集团,中国最大的房屋建筑承包商,经营规模大,资金实力雄厚,资信情况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信用状况及支付能力等方面的风险。

三、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同金额占公司2012年度营业总收入的6.19%,合同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该业主形成依赖。

1、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上述合同的履行情况。

2、备查文件:《天津市津湾广场9#楼项目总承包工程钢结构施工专业分包合同》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8月27日